大家都想多用水少花钱,然而水表记录着用水状况,于是有人在水表上动起了“小聪明”,将水表指针倒拨,这样就可以“免费”用水,但是如果偷水量过大,就会构成盗窃罪将被判刑,下面就是真实的实例。
实例一:北京娃哈哈京城桶装水有限企业原车间主任张国强,受领导指使,通过回拨水表、少报用水量少缴水费169万余元。以盗窃罪判处张国强有期徒刑3年,并处罚金3000元。
实例二:为了省钱,南京两名男子李海和谈韵偷偷在他人的水管上做了点手脚,接了条支流,一年内偷了两千余吨水。直到自来水企业在一次管线检查时发现问题,偷水的事情才败露。李谈二人均被判刑。
在现实中,偷水偷电的情况并不少见,很多人都存在侥幸心理,一旦被发现补交费用就行了,事实并不是如此,偷水偷电的行为,只要涉案金额达到一定的数值,都可认定为盗窃罪,不是赔钱就能了事的了。